質量是反映實體滿足明確和隱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總和。質量概念的含義有如下幾點:
(1)在合同環境或法規環境下,需要是明確規定的;而在其他環境中,隱含的需要則應加以識別并規定。
(2)在許多情況下,需要能隨時間而變化,因而應定期評審質量要求。
(3)僻要通??赊D化成有指標的特性。需要可以包括諸如性能、實用性、可信性(可用性、可靠牲、維修性)、安全性、環境要求、經濟性和美學等方面的內容。
(4)質量這個術語,不用于表示相對的優良程度,也不用于技術評定中的定量含義。在上述情況下,應加上修飾性的形容詞,例如,可以組成相對質量、質量水平等術語,表示在定里意義上進行精確的技術評價。
(5)使人滿意的質量成效是通過質量環(質量螺旋)各個階段的活動所取得的。質量環中各個階段對質量的作用有時為了強調才進行區分,例如,確定需要的質量、符合性質量等。
(6)在某些文獻中,質量是指“適用性”、“適合目的性”、“符合買求”等。與定義比較,這些僅代表質童的某些方面。
在ISO8402術語中,明確說明質量的概念是一種廣義的質量,它不僅要反映滿足用戶需要的性能、可靠性、可維修性等指標,又要反映兼顧供需雙方利益的經濟性要求和在追求物美價廉基礎上的適宜質量;也要反映保護社會利益的安全性、環境保護、能源等的要求。因此,質量要求的規定要同時考慮供、需和社會三方面的利益和風險。
術語指出質量的“動態性”,質量要求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對產品會提出更高的要求,因而,應定期評定質量要求,修改規范,開發新產品、改進老產品,以滿足已變化的質量要求。
質量的“相對性”,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消費習慣的不同,技術發達的程度不同,對產品會提出不同的要求,產品應具有環境的適應性,對不同地區應提供不伺性能的產品和服務,以滿足該地區用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