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吸、排氣壓力是判斷系統工作正常與否的重要依據,通常把壓縮機的排氣壓力當作客觀存在的冷凝壓力。制冷劑在冷凝過程中,其冷凝壓力與其冷凝溫度是相互對應的。正常情況下,壓縮機排氣壓力主要取決于冷凝器進水溫度(或進風溫度)、進水量(或進風量)。進水溫度越高、流量越小,壓縮機排氣壓力越高;反之,排氣壓力越低。
如果冷凝壓力過高,不但降低制冷系統的能量和運行經濟性,而且會造成壓縮機不正常的自動停機,嚴重時將導致壓縮機各運動部件非正常磨損、紙墊打穿、汽缸或制冷系統其他設備爆裂。反之,如果冷凝壓力過低,則會使冷卻水耗用量、水泵功率增加,并將造成通過膨脹閥的制冷劑流量減少,同樣影響系統正常制冷。
冷庫制冷系統多數為水冷冷凝器,考慮水的溫度變化(夏季最高在28~33℃ ),其冷凝溫度多在25一35℃的范圍,故壓縮機的排氣壓力一般是:R12為0.7~0.9 MPa,最高不超過1.3 MPa; R22,R717為0.9~1.4 MPa,最高不超過1.5 MPa。對風冷冷凝器,隨冷凝溫度的提高冷凝壓力也允許相應提高,但冷凝溫度(對R12)一般不應超過4090,最高排氣壓力不應超過1.5 MPa。
壓縮機排氣壓力過高,除了影響制冷系統的制冷效果外,還必然造成壓縮機排氣溫度升高。排氣溫度過高,又將惡化壓縮機的潤滑,影響運轉安全。為滿足壓縮機排氣溫度、壓力的要求,應定期檢測冷卻水系統水的進、出口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