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條件
(1)外墻和門窗口施工及驗收完畢,基層墻面應達到《建筑工程質量評定標準》中對清水墻的要求。修復墻面的砂漿找平層與墻面必須枯結牢固,無脫落、空鼓和裂縫等缺陷。基面應干燥,平整度要求小于2mm/2m,垂直度要求小于3mm/2m。
(2)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和基層表面不應低于5℃,風力不大于5級。
(3)干粉砂漿干燥前應避免高溫暴曬,以防砂漿在短時間內迅速失水,可在施工腳手架上搭設防曬布遮擋施工墻面。
(4)干粉砂漿干燥前表面不得噴水。雨天施工時,應采取嚴格有效的措施,防雨水淋濕聚苯板和尚未干燥的面層。
(5)使用錨釘時,用沖擊鉆鉆孔,鉆孔深度不能超過基層墻體內埋人的鋼筋深度,嚴禁鉆傷鋼筋。
(6)要安裝保溫層外墻上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種進戶管線、一層防盜窗預埋件及其他預埋件,必須按設計圖紙和施工驗收規范要求安裝完畢。
(7)施工腳手架距墻面不應小于300mm。
施工注意事項
(1)基層墻體的僥度不應超過L/240 ( L為建筑層高)。
(2)在新建、擴建建筑外保溫系統中,除風力常年超過6級以上的地區從最底層開始就必須使用錨釘外,均可不加錨釘。既有建筑做外保溫時,必須使用錨釘。
(3)在墻體系統的某些部位,如2.4m以下,有抗沖擊要求時,需采用加強網格布加強。
(4)標準網格布在系統下列終端部位進行翻包:
1)門窗洞口、管道或其他設備需穿墻的洞口處;
2)勒腳、陽臺、雨篷等系統的盡端部位;
3)變形縫等需要終止保溫系統的部位;
4)女兒墻頂部。
(5)如果基層墻體設有變形縫,則保溫系統在相應位置也應設置變形縫;如果基層墻體沒有變形縫.系統是否設變形縫應根據建筑行業的有關標準和要求具體處理。
(6)為保證墻體的透氣性能,基層墻體表面不宜采用不透氣材料,如乙烯類墻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