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及設備是通過支座固定在工藝流程中的某一位置上的。支座形式主要分為三大類:立式容器支座、臥式容器支座和球形容器支座。
立式容器支座應用較為廣泛的有耳式支座、腿式支座、支承式支座和裙式支座四種,如圖7一16所示。前三種常見于中小型直立設備,且安裝數目不得少于3個,其中,腿式支座用于總高小于5m、公稱直徑400-1600mm、高度與直徑之比小于5的小型直立設備;支承式支座主要用于總高小于10m,高度與直徑之比小于5的小型直立設備。裙式支座主要應用于總高大于10m,高度與直徑之比大于5的高大型塔設備,支座是塔設備設計的一項重要內容.但目前尚無統一標準。
臥式容器支座一般分為鞍式、圈式和支腿式三種,如圖7一17所示。其中應用最普遍的是鞍式支座,簡稱鞍座。因自身重力可能造成嚴重撓曲的大直徑薄壁容器和真空容器可采用圈式支座。支腿式結構簡單,一般只用于小型臥式設備。
球形容器支座有柱式、裙式、半埋式和高架式四種,如圖7一18所示。現在還沒有標準化.此類支座設計要與球罐本體設計同時進行。
支座形式是根據設備的重量、結構、承載類型(風載荷、地震載荷、偏心載荷或沖擊載荷等)、外部機械載荷情況(如外接管道施加的力或彎矩)和維修等要求來選定的。不論何種支座,都應滿足以下兩點要求:①承托容器的支座本身不失效,即強度是安全的,剛度是足夠的;②固定支座的設備殼體不失效,即連接支座的殼體局部應力必須在許可的范圍內。
JB/T 4712 - 2007《容器支座》包含鞍式支座、腿式支座、耳式支座和支撐式支座等四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