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冷庫生產用水主要包括冷卻用水、沖霜用和沖洗庫房的衛生用水等。其中衛生用水和鍋爐用水的溫度沒有要求,可采用常溫水。
1、冷卻用水溫度選擇:冷卻用水溫度與制冷系統的冷凝溫度和冷卻效果有關,其溫度應不高于見表3-4的規定。
2、沖霜用水溫度選擇:沖霜用水溫度最低應在10℃以上。如有條件,可使用25~35℃的水沖霜效果最佳。溫度過高易產生“霧氣”,使圍護結構表面產生凝結水。
3、溶冰池用水溫度選擇:溶冰池用水溫度與脫冰時間與制冰質量有著直接關系。池內溫度應保持在30~40℃,不能低于25℃。
4、包冰衣用水溫度選擇:冷凍食品包冰衣用水溫度應以1~2℃為宜有利于加速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