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體出廠的制冷機組或壓縮機組,在規定的防銹保證期內安裝時,油封、氣封應良好且無銹蝕,其內部可不拆洗;當超過防銹保證期或有明顯缺陷時,應對機組內部進行拆卸、清洗。拆洗的范圍應按檢查的情況來確定拆卸的順序、清洗的方法應按設備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
2.整體出廠的制冷機組安裝時,應在底座的基準面上找正和調平;有減振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進行。
3.制冷設備安裝時,與氨制冷劑(R717)接觸的零件,不得采用銅和銅合金材料;與制冷劑接觸的鋁密封墊片,應采用純度高的鋁材。
4.制冷設備安裝時,所采用的閥門和儀表應符合相應介質的要求;法蘭、螺紋等處的密封材料,應選用耐油橡膠、石棉板、聚四氯乙烯膜帶、氯丁橡膠密封液等。
5.輸送制冷劑管道的焊接,宜采用缸弧焊焊封底、電弧焊焊蓋面的焊接工藝。
6.制冷設備試運轉過程中,應避免向周圍環境排放氨、鹵代烴等制冷劑,防止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