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冷劑鋼瓶必須經過檢驗。
2.盛有制冷劑的鋼瓶應遠離熱源和陽光直射,不得嚴重撞擊或跌落。
3.瓶內制冷劑應裝到85%左右,用畢應立即關閉控制閥并戴上帽蓋。
4.制冷劑應避免觸及皮膚,更不可觸及眼睛。當發現有大量滲漏時,應把門窗打開通風。
5.不得用明火加熱制冷劑瓶,需要對瓶加熱時熱源溫度不得超過40℃。
6.不得把不同編號的制冷劑充入同一瓶內,也不能全憑制冷劑瓶的顏色來鑒別制冷劑。
7.將制冷劑從一個瓶轉移到另一個瓶時,要避免壓力波動。
8.在制冷劑的操作中必須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如戴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等。
9.在制冷劑容器中未完全抽空制冷劑之前,不得焊接或切割管路和容器。
10.在制冷系統中不要隨意更換制冷劑的種類。如果需要改換應考慮壓縮機所需要的功率是否適合、對金屬和非金屬是否腐蝕,還要考慮蒸發器和冷凝器的傳熱面積是否增大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