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用制冷劑時,應全面考慮其熱力學性質、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主要如下。
1.制冷劑的工作溫度和工作壓力要適中在蒸發溫度與冷凝溫度一定的制冷系統中,采用不同的制冷劑,就有著不同的蒸發壓力與冷凝壓力。一般要求是:蒸發壓力不低于大氣壓,以防止空氣滲漏;冷凝壓力不得過高,一般以不超過1.5MPa為宜,以減小對系統密封性能、強度性能的要求(表3-9)。
2.制冷劑要有較大的單位容積制冷量制冷劑的單位容積制冷量越大,在同樣的制冷量情況下,制冷劑使用量就越小,以利于縮小設備尺寸。若在同樣規格的設備中,可以獲得較大的制冷量。
3.制冷劑臨界溫度要高,凝固點要低當環境溫度高于制冷劑臨界溫度時,就不再進行氣、液間的狀態變化。因此,制冷劑的臨界溫度高,便于在較高的環境溫度中使用;凝固點低,在獲取較低溫度時,制冷劑不會凝固。
4.制冷劑的熱導率和放熱系數要高這樣可以提高熱交換的效率,同時減小系統換熱器的尺寸。
5.對環境保護無破壞作用。
6.其他要求
(1)不燃燒,不爆炸,高溫下不分解。
(2)無毒,對人體器官無刺激性。
(3)對金屬及裝置材料無腐蝕性,與水、潤滑油混合后也無腐蝕作用。
(4)有一定吸水能力。
(5)價格便宜,易于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