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化學物質,包括制冷劑,如果使用不當可能會對人體產生危險。一些國際性組織和國家的學術性團體和政府部門對此都制訂了相應標準,以保護從業者的人身安全。
(1)評價毒性的指標。毒性始終是制冷劑的一個重要特性,涉及毒性的有關指標包括:
①急性毒性。制冷劑意外釋放期間可能發生的因單次短期接觸而產生的不利健康影響。
②慢性毒性。因長期、反復接觸而產生的不利健康影響。
③半數致死濃度(LC50)。在特定時間內,可導致50%被測試動物因急性吸入而中毒死亡的濃度。表1-7為我國根據大鼠半致死濃度的物質毒性分類。
④心臟致敏最低作用劑量(LOEL)。導致任何一只被測試動物出現心臟致敏的最小物質濃度。心臟致敏:相比身體自身釋放的兒茶酚胺或服用的藥物,心臟受到了更多刺激而產生能導致死亡的心律紊亂。
⑤心臟致敏最高無作用劑量(NOEL)。所有被測試動物均不出現心臟致敏的最高濃度值。
⑥制冷劑濃度限值(RCL)。制冷劑在空氣中的濃度值極限。此標準意在降低普通工作場所、密閉環境中出現急性中毒、窒息、燃燒的風險。
⑦職業接觸限定值(OEL )。對于普通8h工作日和普通40h工作周的工人,能被反復證明不出現任何不良反應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
⑧急性毒性接觸極限(ATEL)。旨在在發生制冷劑釋放時降低對人的急性毒性風險危害的最大建議制冷劑濃度。
(2)毒性的分類。制冷劑根據容許的接觸旦,毒性危害分為A, B兩類。
①A類(低毒性)。制冷劑的職業接觸限定值OEL≥400ppm。
②B類(高毒性)。制冷劑的職業接觸限定值OEL<400ppm。
綜上所述,制冷劑的安全等級如圖1一16所示,其中A1危險性最小,B3危險性最大。除R717, R123和R245fa外,多數制冷劑是無毒的。但所有的碳氫化合物制冷劑(成分標示前綴HC)都是高可燃物質,還存在不少的可燃和弱可燃制冷劑如R717、R32、R1234yf和R1234z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