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發現并于20世紀80年代確認,氟利昂中的氯原子對大氣臭氧層有強烈的破壞作用。一旦臭氧層減弱或出現空洞時,短波紫外線將直接投向地球,破壞生態平衡,危及人類生存。同時,這類物質的大量排放,也會助長地球上的溫室效應。
氟利昂是飽和碳氫化合物的鹵素衍生物,或稱鹵代烴物質,其化學成分比較復雜,組分較多,對臭氧的破壞程度也不相同。人們把含氯而無氫的氟利昂稱為CFC,如R12(CF2CI2)→CFC12、R11(CFCI3)→CFC11,此類物質對臭氧層的破壞程度最為嚴重。把含氯而有氫的氟利昂稱為HCFC,如R22 ( HCF2Cl)→HCFC22 ,此類物質對臭氧的破壞程度較弱。把含氫而無氯的氟利昂稱為HFC,如R134a(CH2FCF3)→HFC134a,此類物質對臭氧無破壞作用。
自1977年起,聯合國環境署召開了一系列國際會議,根據各種含氯氟利昂對臭氧的破壞程度,決定按計劃逐步進行限止和禁用,并根據各國生產和使用情況,制訂了受控物質的名稱和逐步禁用的進度表。1989年3月,中國政府派員參加了在倫敦召開的保護臭氧層會議,并于1993年批準了《中國消耗臭氧層物質逐步淘汰國家方案》。